首页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同时废止。 附件: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附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同时废止。 附件: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第九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