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章 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六十条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十条 第六章 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六十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年度核查等方式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资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 第六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