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三章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