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三章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其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不得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货物。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