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应当对已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建立项目档案,记录、留存相关信息。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