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四章 减排量交易 第二十五条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减排量交易 第二十五条 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 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可以采取挂牌协议、大宗协议、单向竞价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交易方式。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