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二)

(二) 范围。开展渤海综合治理的范围为渤海全海区、环渤海的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以下统称三省一市)。以“1+12”沿海城市,即天津市和其他12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