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二)

(二) 强化监督考核。采取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切实推动解决渤海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强化薄弱工作环节,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构建行动计划考核体系。结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针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突出地区,视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对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未能完成终期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地区,督促限期整改,并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生态环境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