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15.

15. 海洋生物资源养护

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继续组织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推进渤海海区禁捕限捕,总结并继续组织山东、辽宁进行限额捕捞试点,启动河北限额捕捞试点工作。优化海洋捕捞作业结构,全面清理取缔“绝户网”等对渔业资源和环境破坏性大的渔具,清理整治渤海违规渔具,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逐步压减捕捞能力。2019年起,逐年减少海洋捕捞许可证数量,实现海洋捕捞产量负增长,确保2020年与2015年相比减幅不低于24%。2020年底前,近海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和功率比2017年削减10%以上。(农业农村部牵头,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海警局等参与)

大力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三省一市每年增殖海洋类经济物种不少于45亿单位,举办增殖放流活动不少于300次。鼓励建立以人工鱼礁为载体、底播增殖为手段、增殖放流为补充的海洋牧场示范区。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并根据渤海渔业资源调查评估状况,适当调整休渔期,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农业农村部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海警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