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13.
13. 海岸带生态保护
划定并严守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37%左右。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2020年底前,依法拆除违规工程和设施,全面清理非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围填海项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中国海警局等参与)
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对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闲置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资源,优先支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和海洋特色产业。(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海警局等参与)
强化渤海岸线保护。实施最严格的岸线开发管控,对岸线周边生态空间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措施,统筹岸线、海域、土地利用与管理,加强岸线节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岸线保护布局。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新增占用自然岸线的开发建设活动,并通过岸线修复确保自然岸线(含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岸线)长度持续增长。定期组织开展海岸线保护情况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海岸线的行为。2020年,渤海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左右。(自然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林草局、中国海警局等参与)
强化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责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实行滨海湿地分级保护和总量管控,分批确定重要湿地名录和面积,建立各类滨海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非法采挖海砂,加强监督执法,2019年三省一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挖海砂行为。2020年底前,将河北滦南湿地和黄骅湿地、天津大港湿地和汉沽湿地、山东莱州湾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选划为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部牵头,生态环境部、林草局、中国海警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