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5.

5. 城市生活污染防治

依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将沿海城市作为重点区域,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等工作。(分工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