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海洋捕捞渔船按下列标准分类:

海洋大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大于等于441千瓦(600马力)。

海洋小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不满44.1千瓦(60马力)且船长不满12米。

海洋中型捕捞渔船:海洋大型和小型捕捞渔船以外的海洋捕捞渔船。

内陆水域捕捞渔船的分类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