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六条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内渔业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资金下达文件制定具体发放方案,及时下拨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公示后,于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