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2016年) 四、
四、 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
1
安全监管总局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
安全监管总局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3
国土资源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
中国气象局
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
中国地震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