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2016年) 四、

四、 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

1

安全监管总局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

安全监管总局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3

国土资源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

中国气象局

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

中国地震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