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二、 许可条件 第十一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十一条 二、 许可条件 第十一条 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