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在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企业不承担《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之外的任何义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