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有效有序运行,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及缔约方会议的有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