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2002年) 五、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2002年) 五、 五、 本目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 四、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