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2002年) 三、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2002年) 三、 三、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制定具体规划,采取有力措施,限期坚决淘汰本目录所列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新上、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本目录所列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有关产品进口管理部门要根据本目录调整《禁止进口目录》,并对外公布实施。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