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2022年) 第34.43条
第34.43条 最高允许二氧化碳排放评定度量值
应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卷Ⅲ附录1所述的评定方法确定二氧化碳排放评定度量值。二氧化碳排放评定度量值不应超过以下所确定的值:
对于本规定第34.40条(a)款、(b)款和(c)款规定的最大审定起飞质量不大于60000千克的飞机:
最高允许值=
对于本规定第34.40条(a)款和(c)款规定的最大审定起飞质量大于60000千克,但不大于70395千克的飞机:
最高允许值=0.764
对于本规定第34.40条(a)款和(c)款规定的最大审定起飞质量大于70395千克的飞机:
最高允许值=
对于本规定第34.40条(d)款、(e)款、(f)款和(g)款规定的最大审定起飞质量不大于60000千克的飞机:
最高允许值=
对于本规定第34.40条(d)款、(e)款、(f)款和(g)款规定的最大审定起飞质量大于60000千克,但不大于70107千克的飞机:
最高允许值=0.797
对于本规定第34.40条(d)款、(e)款、(f)款和(g)款规定的最大审定起飞质量大于70107千克的飞机:
最高允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