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税务师行业协会应当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强化培训服务,促进转型升级和行业健康发展。

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除加入各自行业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外,可自愿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税务代理人分会;鼓励其他没有加入任何行业协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自愿加入税务师行业协会税务代理人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