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等级与条件 第十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等级与条件 第十条 涉密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机密级、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