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 第二章 伦理委员会 第十三条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伦理委员会 第十三条 伦理委员会委员应当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所承担的伦理审查工作履行保密义务,对所受理的研究项目方案、受试者信息以及委员审查意见等保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