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以下活动: 第四条 伦理审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研究中尊重受试者的自主意愿,同时遵守有益、不伤害以及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成立国家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成立国家中医… 第六条 国家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国家中医药伦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称国家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的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提供政策咨询意见,指导省级医…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