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可靠的业务操作流程,以充分识别虚假的申请信息,防止欺诈行为。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