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 第六条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信息反映渠道,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