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在核定进出口单位的年度进出口配额申请时,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前三年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业绩;
上一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计划及配额完成情况;
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影响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的因素。
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前三年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业绩;
上一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计划及配额完成情况;
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影响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