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