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