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 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