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六章 人员要求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人员要求 第三十一条 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