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9年)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十九条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9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十九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提供的配载、积载要求装载货物,进行平舱。装载完毕后,港口经营人应当进行检查并由船长书面确认。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