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向海警机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海警机构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告知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的辩护律师,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