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2012年) 第三章 海洋观测与资料的汇交使用 第十六条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2012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海洋观测与资料的汇交使用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海上船舶、平台志愿观测制度。 承担志愿观测的船舶、平台所需要的海洋观测仪器设备由海洋主管部门负责购置、安装和维修;船舶、平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承担日常管护责任。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