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海洋观测资料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海洋观测资料的日常汇交、保管、质量控制和使用服务,承担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有关海洋观测资料管理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海区派出机构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海洋观测资料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海区或者行政区域内海洋观测资料的日常汇交、保管、质量控制和使用服务,承担有关海洋观测资料管理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海区派出机构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海洋观测资料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海区或者行政区域内海洋观测资料的日常汇交、保管、质量控制和使用服务,承担有关海洋观测资料管理的技术支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