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督察工作规范(2011年) 第九条 海洋督察工作规范(201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督察组一般由法制部门、监察部门以及开展督察所需的相关业务部门中具有督察员资格的人员组成。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