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海标委秘书处对审核通过的海洋标准分配标准文献分类号,将海洋标准报批材料提交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业务部门审核报批材料,无异议的海洋标准报国家海洋局。
海洋国家标准经国家海洋局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审批、发布。海洋国家标准发布后,相应的海洋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海洋行业标准由国家海洋局审批、编号和发布公告。海洋行业标准发布后,由管理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组织海标委按要求提交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