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海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海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国家海洋局反映海洋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投诉、举报违反海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