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201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海洋能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海洋可再生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

海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

海洋可再生能源公共平台建设;

海洋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

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