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2016年)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 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2016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 国家海洋局根据可再生能源和海洋能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年度海洋能资金项目需求调研和技术评估,编制年度海洋能工作方案及预算建议,报财政部审批。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