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署法〔1999〕795号)同时废止。 第七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