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规章 第一节 立项 第十七条 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规章 第一节 立项 第十七条 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包括规章的名称、起草部门、项目负责人、拟完成时间和各阶段时间安排等。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