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十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十五、 十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 (二)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