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3.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4. (十)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十)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十) 将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擅自在出口监管仓库存放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货物的;”删除第四项中的“经营事项发生变更,”。

(九) 目录 (十一)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