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三)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三)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三) 将第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