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三、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三、 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2023)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