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3月) 一、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四条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二) 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23)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