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六十六、

六十六、 对《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0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