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四十九、 对《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 四十九、 对《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十八条中的“有效的免验证书”“信用证”。 (一) 目录 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