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二) 二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十七条中的“见附件2”、第十八条中的“见附件3”、第二十一条中的“(见附件4)”、第二十三条中的“(见附件5)”。 (一) 目录 (三)